,但当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时也可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标,这就是合理低价中标法。该法则的关键点就在于首先定价要合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最基本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即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并且投标价格还应控制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畴之内,从而使倾销垄断等不法竞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总之在利用合理中标法进行评标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防止过低成本报价上,以杜绝在竞标公司中标成功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而进行增加索赔要求,或为了从中谋取利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影响施工质量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3.5 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使约束管理发挥根本作用
统一管理模式的建立依赖于有效监管机制的约束与规范,因此组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库,充分发挥投标代理的有力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策略能有效的激发投标代理人的责任心,使之在日常的专业工作中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的监督职能,并运用事前公告制度及时的发现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改进。当然,对于招投标代理人的信用管理也不可缺少,我们可通过资格预审方法、统一评分规则考核招标代理人的专业能力,从而保证建筑市场工程招标的透明度、可信度,使招标工作环节有序、公正、健康、高效、经济的全面发展。
4 结语
总之,完善的建筑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管理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只有充分的认清其实施的必然优势,根据目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合理的改进、构建统一的管理模式、引入电子评标系统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能最终使我国建筑行业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开展的有理有据,以公正、公平、公开、健康的发展态势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循环,并使之朝着更高、更快、更强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陈浩,陈霞。浅谈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17)。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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